請了一天假,全家一起開到Melun的警政署辦居留證。路不熟加上塞車,到達時已是十點半。不出所料,外國人證件的部分,總是一大票人在排隊,而且帶著小孩也無法排得比較前面。但是這些都不令我意外,我反而驚訝他們沒有問我問題,收了證件就給我一張效期三個月的收據,持證件有權工作,三個月後再去領新的居留證。也好,等了三個小時,總算沒有白等。雖然回去上班嫌太晚,總算可以給老闆一個交代,也暫時不用擔心當非法居民了。

接下來,就是等待,繼續耐心等待……

拙琴,18/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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