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騎小車,旁邊是家對面的湖。

話說上回不知名包裹被退回之後,我一直在猜測那是台灣家人寄來的。果然,前兩天老媽收到郵局通知去領取一個被退回的包裹,因為郵寄記錄單已全部空白,上面連她的名字都沒了。為了證明是她寄的,老媽還把所有郵寄的單子拿到郵局,繳了新台幣2121元。據說是法國郵局要的倉儲費和郵寄費。

2121元,換成歐元少說也有五十幾元以上!真是令人痛心的支出,害我覺得對老媽粉不好意思。La Poste,領教了。可是也沒辦法,以後只能勤快一點啦。

拙琴,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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