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中的法國男人,十之八九都很風趣。和妳越熟,越愛虧妳。剛認識我先生時,不太習慣這點,每次被虧都啞口無言。後來兩人關係進展到不再矜持的階段,我也漸漸被訓練出即時反虧回去的本事。反虧回去的最高境界,是快、狠、準,不能動怒,最好面帶微笑,話不要多,三句定江山,才夠乾淨俐落。

認識我先生還訓練出我的酒量。他是標準的老法,紅酒是每餐必備的佐餐飲料,幾乎不曾看他喝過別的,連水都沒有。事實上,法國的自來水經過化學消毒,有一股淡淡的藥味,除非喝瓶裝水或純果汁,否則葡萄酒可是非常純淨的飲料呢。

其實我酒量不大,而且跟一般亞洲人一樣一喝就臉紅。我平常的極限,大約是連續一至二杯,極少喝到第三杯。酒醉時,我的經典反應是傻笑,想唱歌。如果酒的品質不錯,一、二個小時候我就自動酒醒了,不一定非躺下休息不可。

酒量倒在其次,酒對我來說比較近於一種舒緩神經、拉近人際關係的快樂飲料。重要的不是喝多少,而是酒酣耳熱時的歡愉氣氛。因此我喜歡小酌,喜歡那種微醺的幸福感,在那種狀態下,心理戒備會降低,可以暢快的說話。我極少獨自飲酒,因為對我而言,酒是要和某人一起喝的,獨飲,好像總是有那麼一點落寞。

我公司的男同事,經常會在週末下班前的半小時聚在一起喝酒,偶爾配點小菜。他們知道我喜歡喝小酒,所以經常都會叫我去,有人還提醒我,以後自動在幾點幾點來,他們都是在那時喝酒。大家邊喝邊聊,互相打趣,氣氛融洽。我反正不開車,又是週末,每次能在極限內喝多少就喝多少。下班的時候,就頂著一張紅通通的臉上彼得的車,有時還要努力抑制在車裡唱歌的慾望(還要轉過頭去偷偷打酒嗝),以免彼得以為我喝過頭了。

有一天星期五傍晚,和同事喝了小酒後,在回家的途中,彼得說:
「妳知道阿踢很欣賞妳嗎?剛剛我們開始喝的時候,他說:『誰去叫拙琴來喝?』他很少這麼做。」

我做了一個喜劇化的手勢:「是嗎!榮幸之至。」

彼得繼續說:「他對每個人都有意見,妳也包括在內,但他從來沒有真正嚴格批評妳。

我覺得很可惜,現在公司裡好像分成男生一邊,女生一邊的感覺。五年前我進公司時,氣氛比現在好太多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氣氛變了,現在只剩妳跟芭比會跟我們喝酒,其他女生很少來。珠兒本來跟我們談笑風生,自從上次的風波後,我覺得好像很多話都不能跟她說了。阿麗也是,為了那天一件雞毛蒜皮,而且錯在她的小事,不再跟我們吃飯了,實在很可惜。

妳知道嗎?阿踢這個人就是愛講話,不講會要他的命。他的話聽聽就算,不必認真,如果妳認真起來反對他的話,他反而會變本加厲的虧妳。如果妳不小心犯錯,他會讓妳錯下去,直到事情大條為止。可是如果他覺得妳不錯—其實不是只有他,其他男生也是—他們會和妳私下解決,不會把事情鬧大到老闆那邊。我們是愛說些蠢話沒錯,但那是為了說笑啊!當然沒什麼營養,更不需要過於認真。

自從妳坐我的便車之後,我就把妳當成小妹一樣,他們也把妳當成自己人,覺得妳有親和力,有社交能力。以前曾經有一段時間,老闆會在週末時,拿一點錢出來讓我們去買酒和下酒小菜,那真是美好的時光,可惜,現在已經沒有了。」

原來我竟然滿受公司男生歡迎的,這真是始料未及。本來我是聽聽就算,但這已經是彼得第二次跟我說類似的話了。我想我應該頒獎給我先生,感謝他對我實施的「在地化訓練」,因為這些男生們有一點跟我先生很像,那就是他們調皮搗蛋愛損人,談笑時葷腥不忌,而且跟我先生一樣,越叫他別鬧了,鬧得越是厲害。其實在家裏我們兩人有時會互相打鬧,但在公司不能動拳腳,所以我便哈哈帶過。

說起來這裡面也沒啥大道理,只是我傻人有傻福,誤打誤撞的結果。因為太精明的,他們不喜歡;太囉唆的,他們不愛;太過嚴肅的,他們覺得妳這人不上道。而且惹了其中一個,其他人也會對妳多少有意見。在這方面沒人教我要怎樣做,純粹是憑直覺行事。

或許有人會說:這些男生從事的不過是勞力工作,何必費心經營和他們的關係?不過我覺得,不要狗眼看人低,江湖上臥虎藏龍,真正的厲害角色不一定就是眼前那些居高位領高薪的人。而且多一個朋友,總是比多一個敵人好。彼得說他將我當成小妹時,那種感覺很溫馨。像這樣的團隊感,有時是在薪水、成就感和發展各項指標外,另一個讓我願意留在一家公司繼續效力的動力之一。因為當下的同事和氣氛,到另一家公司,就完全是未知數,可能再也不會有這樣和妳聲氣相通的可愛同事了。

拙琴,2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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