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保的爭議中,有一點我一直不能理解,那就是關於華僑濫用健保資源的說法.很多台灣人相信這個說法,也有很多華僑不同意這個說法.我相信有,但究竟有多少?與其讓大家繼續用"多""少"這些形容詞爭論下去,健保局為什麼不乾脆請獨立公正的單位進行調查,究竟濫用健保資源有哪些狀況,是哪些人,濫用多少? 讓謠言繼續傳下去,造成不同族群之間的對立,究竟圖利了誰?

在下面的報導中,滕西華小姐說很多華僑長時間旅居國外,未用到健保的說法是"似是而非".關於這一點,我想說的論點很簡單,那就是"使用者付費".僑居國外的人,大部分都有當地的健保,像我本身在法國已經有法國的全民健保,外加自己保的mutuelle,每年不一定回台灣,回去了也不一定會看醫生.既然我用不到,為什麼要我付錢呢?反觀法國,舉個例子來說好了,有一個朋友的朋友在旅居法國多年後,決定回台灣定居.於是她到法國健保局說明這個狀況,結束在法國的健保.在台灣的民眾有健保不一定去看病是沒錯,但若不住在台灣,為何要繳納台灣健保費???就像有些網友在其他網站上的留言,健保局若真的怕僑胞濫用,直接提高復保門檻即可(例如回國五年以上,補繳多少保費才可使用台灣健保).不提高復保門檻,卻打算廢除出國六個月以上停保的規定,那背後的意思不是很明顯嗎??而且留學生不能停保,納稅人付薪水的駐外人員卻可以停保,同樣都是出國,留學生為什麼要多繳錢?

拙琴,30/08/201

http://news.msn.com.tw/news2801599.aspx

廢出國停保 健保月收入增二億元

中時電子報
廢出國停保 健保月收入增二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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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明年元旦正式上路,衛生署擬取消健保出國停保制度,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設籍滿六個月者,未來即使出國也要繳納保費,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投保,每月須繳七四九元,估計每月可增加二億多元健保收入。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滕西華批評,現行健保停保制度早已違反母法規定,未來以施行細則讓駐外人員可繼續停保,等於是「踐踏法律」。她認為,停保對象應一體適用,政府不能圖利自家公務員。

依健保資料,每月約有一萬三千多人申請健保停保,停保約十六萬人。若廢止停保措施,預計每月可多徵收二億多元。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曲同光指出,停保身分的規定在《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仍待行政院審查,整體考量核定後,才會正式公告。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針對現行已申請停保者,將維持停保身分,直至回國後才會取消停保資格。

未來長時間出國不想再繳健保費者,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除籍,但就不再具有健保身分。

此外,二代健保可能將對「股票股利」開徵補充保費。

曲同光說,股票股利開徵難度高,過去評估將不對股票股利收補充保費,但飽受外界批評,目前仍有不同聲音,還須綜合各界意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最慢九月底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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