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法國度過了驚恐的幾天,包括我在內,許多人的生活都受到影響,地鐵詐彈頻傳。星期五更是差點回不了家。

終於有一點時間看看臉書時,看到台灣學者記者們對法國查理週刊的事件,有很不一樣的解讀,看了直搖頭。

我不是查理週刊的讀者,偶爾瞄到一兩張圖,覺得他們尺度很大,就像當年第一次看到皮偶新聞Guignols de l'info,心想,哇,法國人言論尺度真大。當事人會不會不爽,事實上,很多人會,也有人一笑置之,但絕不會因為不同意對方的言論,就要把對方幹掉。法國是民主國家,不同意就告上法院!這就是法國的言論自由。

不管被嘲諷者同不同意媒體的觀點,殺掉對方就是不對,法國沒有死刑,不同意對方說法,可以用告的,但動手就是錯。要對方賠上命來是太超過了,而且還要把無辜的阿拉扯進來。事發後很多穆斯林說,殺手是假穆斯林,法國六百萬穆斯林,因為有幾百,幾千個瘋子,讓很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把錯怪到穆斯林上面。今天巴黎USANA公司櫃臺的一位客服說,他在法國長大,在這裡生活,不是來找碴的,這幾天的事件讓他生活也很不便。

他是一位黑皮膚的法國人。

這次已不是法國第一次遭受恐攻,但這是第一次伊斯蘭激進份子對媒體下手。我覺得這與其說是文化衝突,不如說是披著宗教外衣的惡魔到處使壞,假先知之名造成全球動亂。

今天看到法國各地三百多萬人走上街頭表達他們對言論自由與國家認同的支持,世界各地也以各種方式聲援法國的「共和遊行」(la marche républicaine),全身都熱血起來。這個國家有很多缺點,但還是有希望的!而那些顯然是局外人的言論,就讓他說吧。每個人都有表達的自由,我不同意你,但我尊重你的表達自由!這就是民主自由的可貴,跟毀謗、活該是兩回事。

拙琴,11/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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