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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監理會建議廢停復保規定 人在國外將強制納保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 沈雅雯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1年10月17日 下午6:16

全民健保台灣民眾重要的社會福利,健保監理委員會今天(17日)針對現行的施行細則進行討論,為更符合公平正義,會中建議衛生署應刪除現階段出國停復保規定。健保局表示,一旦刪除出國停復保規定,未來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戶籍的台灣民眾,即使人長期不在台灣,也要按時繳納健保費,估計可能受到影響的民眾高達50萬人。

台灣的二代健保預計明年7月上路,為了讓健保制度更加健全,健保監理會17日針對現行的施行細則進行研議。健保局表示,現行規定中,民眾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以辦理停保,等到回國時再復保,可以不用繳纳不在台灣時的健保費。

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說,現行的規定引發公平性的質疑,因此希望進行修訂,刪除目前的出國停復保規定。鄧世輝說:『(原音)國內各界對這個公平性一直有質疑,等於說長期在國外,然後一回來復保以後就享用健保資源,他們這樣子的話因為考量公平性有爭議,所以藉這一次修細則的時候提出來讓各界做一個討論。』

健保監理會委員滕西華表 示,與會委員幾乎都同意,只要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者,不論人住在哪裡,都應該要強制納保。滕西華也指出,現行規定,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如果 在台灣沒有戶籍,例如海外僑胞,只要在台灣住滿4個月,就可以納保。委員會也建議,應該將門檻由4個月提高到6個月,讓健保制度更符合公平正義。

健保局推估,出國6個月以上留學生、藝人、海外工作者,未來不能因為人不在國內就不繳保費,估計1年至少50萬人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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