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轟動一時的紀錄片「存在與擁有」(Etre et avoir)自從電影賣座並得獎之後,兩度發生劇中人物和電影公司對簿公堂的場面。
在這裡先為不知道此片的讀者,簡單介紹一下:「存在與擁有」是導演Nicolas Philibert在法國中部奧維涅山區的一所迷你小學,花了六個月時間,拍攝十三個小學生和導師Georges Lopez(現已退休)之間的互動。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小朋友們學習的困惑,日常生活的點滴,同學之間的互動與爭執,老師又是如何引導他們。這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紀錄片,觀賞時完全被吸引住而不會感到沈悶。
然而,隨著電影的成功,卻發生了片中的導師George Lopez要求電影公司支付他二十五萬歐元賠償的事件。理由是他認為電影公司「侵害他的肖像權並涉及偽造」。今年五月,九個相關的家庭中,有七個也決定提出告訴。他們的理由是:這部片不是紀錄片,而是劇情片,並舉出十二個編造的場景。而且電影公司還為了製作海報,在其中一個小朋友Jojo的手上塗了好多顏料。家長們還說:「Jojo在這部片佔有重要的地位。導演經常拍他,他是一個自成一格的角色。」家長們要求電影公司支付每個小朋友二萬歐元的演出費用。
可是電影是前年就上映的,為什麼他們等到現在才突然提出這些要求?而且電影還沒上映前,家長和學生是第一個看到的,他們還和電影一起到坎城宣傳,當時沒有人提出異議。顯然,看到電影大受歡迎,片中出現的相關人物開始想要分一杯羹了。小朋友不會世故到自己開口,所以是家長出面,為小孩「爭取應有的權利」。對於電影公司來說,絕不可能答應他們這樣的要求。他們願意給一點回饋,一些禮物,但希望是以全體學校的名義,不是以這種方式,也不會特別滿足某一個人的要求。電影公司的律師說:「如果拍攝紀錄片要支付片中『演員』的酬勞,那紀錄片就完了。」
去年當我聽說那位退休的老師向電影公司爭取酬勞的時候,直覺不可思議—不管他是要二千或二千萬歐元都一樣。他在影片裡面對學生是那麼諄諄善誘,很難想像他會開口要錢;這兩個形象差太多了。如果發生在台灣,大概會變成頭條新聞吧。雖然現在老師的形象已經大不如前,但是這麼理直氣壯地向電影公司要錢,實在是一件很難看的事情。最糟糕的是幾個家長也跟進,根本就是教壞小孩。就向網友Christina說的,電影公司當初應該讓片中出現的老師學生家長簽署放棄肖像權的文件才對。如果這部片默默無聞,或許也不會惹來這些風風雨雨。
拙琴,30/05/04
- May 30 Sun 2004 05:49
教育,紀錄片與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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