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講一下我對無名服務的觀感。

 

大概一年前發現了Google Adsense這玩意兒,想說寫寫部落格賺點外快也不錯,但是當時無名會員只有金卡會員可以貼Google Adsense的語法。原本已經做了一陣子無名付費會員,但是覺得付費所得到的服務,並不值得花這些錢,正想不再繼續繳錢時,想說來試試Google Adsense的效果,於是就繼續繳錢當金卡會員。但無名後來做了很多限制,原來金卡會員可以貼廣告語法的功能,都被無名擋掉了。可能無名為了怕網路被惡意人士竄改吧?但是擋人財路,給人感覺有點小家子氣。像PCHOME新聞台是完全免費的服務,所以把網路廣告收起來自己賺,那也無可厚非,但是對付費會員來說,無名如果只是為了安全考量就乾脆全部擋掉,就不如PIXNET迎合潮流,乾脆預設好廣告欄位,讓想貼的人,不管是不是付費會員,要貼就痛快的貼。加上無名的服務還是沒有高人一等,只有一些類似留言版「一樓、二樓、三樓」的功能,有沒有都無關痛癢。因此我決定正式將重心擺在PIXNET,至少他們的服務讓會員覺得有站在客戶角度著想,而不是無名的工程師本位,一切以網路功能為重心,要做什麼重大限制就單方面設限,不管你有沒有付錢,不管客戶方不方便。還有無名的客服介面,也一直沒有跟草創時期的克難式介面做出明顯區隔。資源少的時候做資源少的事情,資源多的時候還做資源少時的事情,抱歉,那就是對不起客戶付的錢。這一點,從無名開站到後來公司化、被YAHOO購併到現在,是無名一直沒有重大突破的地方。

 

再來,是關於網路廣告的效益。

 

經過一年的觀察,我不知道別的格主如何,就我個人經驗而言,我覺得網路廣告的效果很差,到現在都還沒拿過Adsense的第一張支票(百元美金以上才可以申請支付)。Blogger Ads的效果倒是好一些我猜想因為Adsense的中文廣告登來登去都是那些,變化太少,倒是Blogger Ads圖文並茂、主題趣味,比較能吸引讀者的目光,不會像Adsense老是出現一些類似「華人女性徵婚」的阿花廣告詞;說實話,Adsense的廣告,連我自己在他站看到,都不會勾起去點選的慾望。

 

另一方面,網路廣告效果很差的原因,主要也是咱家只是個小園地,不如一些每日參觀人數動輒上千人次的能見度高。我很清楚,大型百貨公司跟街角雜貨店的人潮,絕對是不一樣的。寫部落格寫了六年,我也想過做一些轉變,依據文章主題,把電影、育兒、生活日記(夫妻生活、職場雜記、度假旅遊)分成個別網站來經營。但是這樣做的工程浩大,身為小職員的我,家庭工作兩頭忙,實在沒那個美國時間重組網站。這裡是我個人的小天地,經年累月下來累積了不少生活軌跡,雖然不是每篇都精彩,但是裡面確實有一些好料。

 

因此,我覺得靠部落格賺錢,或許是未來的潮流,然而目前只有少數部落格能做到。他們的格主,或許在某方面非常的專精,或者是美食、旅遊,或許有過人的才藝,或者是搞笑(這也是才藝,不蓋你,搞笑也是一種特殊功能),或者是繪畫、網路程式、攝影等等,然後還要剛好對上讀者的脾胃和當下的潮流,才構成當紅炸子雞的條件。如果什麼都不是,而莫名其妙紅的,通常也會在短時間就銷聲匿跡,就跟史上暴起暴落的影視歌星一樣。

 

所以,部落格賺錢這件事,我覺得也是很M型發展的。有些格人氣好到不行,有些格小貓兩三隻。小貓兩三隻,原因可能是文字本身的問題、內容欠佳,但有時候更是行銷的問題。格主寫了文章當然希望有人看,花了時間寫文章貼在網路上,卻沒有半個人留言或幾個月才幾十人去看,是很冷清的。寫文章其實是很寂寞的事,第一個先面對的是自己,自己過關了才能去面對大眾。但是如果晾在那裡都沒人理,那就很無趣了。我知道有些部落格,格主文筆趣味橫生,但場子不知怎的就是一片冷清,涼到格主懷疑有沒有人在看他寫的東西。

 

寫到這邊,要跟各位坦白說出我內心深處的大夢。作夢不違法,誰都可以做。我的部落格大夢,從前是出書。不過現在書市慘綠,我也其實一直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真正去出版社投稿。況且從前在出版業打滾多年的朋友老實跟我說,不要想靠出書賺錢,難度太高。但我還是繼續寫,為我自己寫。

 

現在的部落格大夢,是希望靠著網路廣告,稍微補貼微薄的薪資。很慚愧,在法國這麼多年,還是只能窩在一個勉強溫飽的工作,我也沒有錢賺很多的先生可以依靠。換句話說,我命中跟貴婦無緣,註定要靠自己的雙手換回自己的糧食。現今幾乎完全免費的網路閱讀,如果能為有共鳴的網路寫作者帶來一些收入,也未嘗不是好事。我認為「金字塔頂端」高人氣部落格作者之外的格主,可以聯合作陣互相幫忙賺廣告錢。標準很簡單,只要各位:

 

一、喜愛我的文章,不一定認同我的理念,願意給我鼓勵;--對我而言這是基本條件,至少我不是隨便亂寫在路邊乞討。

二、不排斥網路廣告:有的人覺得無所謂,有的人覺得廣告很礙眼。如果覺得網路廣告只是垃圾,那我也不想勉強各位,即使網路本來就只是匿名的虛擬空間。

 

如果各位同意以上兩點,那麼請你們路過這裡時盡量點選站上的廣告。希望我回頭贊助你們的格友,也請在這篇文章的留言版留言,我很願意幫你們創造廣告業績!但是要聲明一點,我希望互相幫忙的是和我一樣小小部落格「柑仔店」--因此請留言的各位務必留下網址,好讓我能拜讀各位的大作。如果是純粹的營利單位,就不屬於我「鬥陣賺廣告錢」的對象囉!

 

最後,請大家以後盡量到我在PIXNET的小窩。無名這邊,我應該不會再付錢了,至少確定不會再當金卡會員。

 

以上,謝謝各位支持。

 

拙琴,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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