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發放消費券的日子。關於消費券的利弊,之前引起許多論戰,在此就不討論。

我們家是由我媽代表去領。我跟妹妹這幾年長居國外,變成華僑。幸好,去年離開台灣太久,受不了思鄉之情,決定不管怎樣都要回去看看,才有機會恢復戶籍並辦理新式身份證。妹妹也是一樣。 發放消費券之前,孤狗找到了內政部網站,下載消費券代領表格。剛好圖章、身份證都在我媽那邊,她就自己蓋好幫我們領即可。

拜去年底買到近幾年難得一見的超便宜機票之賜,今年還會回台灣一趟,有機會親自使用消費券,呵呵,消費券,我來了!

我那凡事速戰速決,效率超高的媽媽,一拿到消費券,馬上衝去光華商場,在一樓的第一間店,買下肖想已久的X美液晶螢幕。自從知道有消費券可領,她早就選定獵物,看好價錢,一台3500元(還不到70歐元,太便宜了),剛好拿出3400的消費券,再自掏腰包100元。這樣,她終於可以換掉舊式的CRT螢幕,換上人家早就用了好多年的液晶螢幕,她也真的是忍夠久了!

其實我家的皮蛋鍋貼也可以入戶籍,只是一來來不及在領取消費券的期限之前辦,二來就算辦了,因為是男生,而目前台灣政府的兵役制度走向還不確定,辦戶籍的話,萬一鍋貼有一天被台灣叫去當兵,那我看他會當場變成豆花。所以我目前打算辦本中華民國護照給他,這樣就夠了,也已經夠花錢、夠麻煩的了。

拿到消費券想買什麼呢?有點想買台迷你筆電,Aspire One之類的,方便隨時記下靈感、上網、打字。

各位會用到消費券的讀者想買什麼?還是已經買了呢?

在過年前領到消費券,那感覺很像政府發的紅包哩!雖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不過既然政府要做,那就用吧!

拙琴,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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