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一種說故事的方式;有時候,說故事不一定要有創新的高招或特效,真感情就是好文章,把原就高潮迭起的感人故事具體呈現,就是成功,而且好看。

【沉默的迷宮】背景發生於1958年的西德。一位奧修維茲集中營倖存者,在路上偶然認出主動借火點菸的人,就是當年迫害他的納粹。此人非但不需為罪行負責,還得以高枕無憂地在高級文理中學擔任教師。他向法蘭克福評論報(Frankfurter Rundschau)的記者朋友托馬斯聶卡(Thomas Gnielka)求援,然而這位記者激進的做法得不到其他檢察官的支持。眼見受害者的聲音即將無聲無息地消失,約翰哈德曼 Johann Radmann),一位原本只在法蘭克福法院負責交通違規公訴案件的年輕檢察官,在正義感的驅使下著手進行調查。對奧修維茲一無所知的他,即將掀起當時德國人亟欲遺忘的二戰瘡疤,這就是1960年代中期轟動一時的「法蘭克福審判」。


法蘭克福審判在德國史上極具意義,因為它是首次由德國人自己審判德國戰犯,代表戰後德國的自省精神。長達兩個月的審判,引起西德媒體的廣泛關注,並有兩萬多人列席旁聽,其中有不少中小學生。【沉默的迷宮】點出現在看來不可思議,卻是當時德國的社會面貌:雖然戰爭只過了十五年,但是一般德國人對於第三帝國對猶太人的迫害所知極少,倖存者也不願談論,並有一種掩耳盜鈴的心態,認為在這「經濟奇蹟」的時代,挖歷史舊帳並非明智之舉。

電影巧妙將當年三位檢察官,融合成一位角色,也就是由德國明日之星亞歷山大菲林(Alexander Fehling)飾演的哈德曼檢察官,並在史實與戲劇之間取得了平衡,保留部分真實人物,如記者托馬斯聶卡,總檢察長弗里茨鮑爾(Fritz Bauer,這也是德國老牌名演員Gert Voss去世前最後的演出)。電影手法雖然傳統,但導演專注於他要說的故事,戲劇效果強烈,一點都不輸給其他企圖心更大的電影。隨著調查開展,哈德曼本人也變得有點偏執,不知道這樣的滔天大罪,牽涉這樣廣泛,到底應該如何面對?他堅信父親絕未在戰時加入納粹黨,然而他的信念後來崩潰了。身為黨員就必然是罪惡嗎?還是中間仍有灰色地帶?此時,沈默迷宮的意象越發明顯,最後透過記者托馬斯聶卡之口找到了出口:「重點不是懲罰,而是讓受害者的聲音不要被遺忘。」這句話體現了在法國也常聽到的「記憶的責任」(le devoir de mémoire)。

【沉默的迷宮】還有三點我非常欣賞,第一點是呈現納粹受害人見證的節制。這些情節往往十分催淚,有些影片會處理得很煽情,但【沉默的迷宮】偏向用點到為止的方式,透過對談者表情的變化,或者負責記錄的秘書聽不下去跑到外面哭,最多也只是西蒙回憶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親自將雙胞胎女兒交給門格勒醫生,後來才知道他活生生將女兒送入虎口,門格勒號稱納粹的「死亡天使」……第二點是故事支線(如約翰與瑪琳的戀情)沒有喧賓奪主,搶走主軸故事的鋒頭。第三是對白精準,又在嚴肅的基調中適時添加幽默,使電影節奏富有彈性與變化。例如他的上司質問他:「難道每個德國年輕人都該自問父親是殺人犯嗎?」就是電影中深富代表性的對白。片尾約翰與瑪琳對著一件袖子破掉的西裝,表面上談修復西裝,其實約翰在試探瑪琳是否願意復合。這段處理得很可愛,讓我想起【竊聽風暴】結尾,魏斯勒買下德勒曼寫的「好人奏鳴曲」小說時,店員問他要不要做禮物包裝?他說,不用了,這是給我的。那水到渠成的雙關餘韻,令人難忘。


總體來說,演員的表現亦都相當稱職,不管是主角或配角都可圈可點,例如後來加入調查行列的Johann von Bülow也都表現得不錯,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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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拙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