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家裡收到健保局的通知,發現我以前曾經入境而未加保。事實是2008年我回台灣時,曾經加保並退保。然後我就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因為「退保」了啊。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每一次入境出境,如果離開台灣六個月以上,都要做加保退保的動作,不然會從入境那一天開始算保費。
本來我媽要我這次回來,不要使用台灣護照,免得產生這種加保退保的問題。但我蒐集到的訊息是,只要回去時再做這動作就好。沒想到戶政事務所的小姐還是跟我說,依照健保局規定,因為我上次回來沒有做加保退保的動作,所以我必需要繳交兩年的保費!
當場我的臉色就不太好看。不要說我人在國外搞不清楚這些規定,就是在國內的親友也搞不清楚,因為他們不是華僑。我目前平均兩年才回去一次,又不是故意不繳,而是台灣的健保本來我就用不到,這三年我只用過一次台灣健保,上次回去時有看中醫,但因為以為停保,所以我就自費。
我也很直接的跟小姐說:「我也不是故意不處理啊!之前沒有這樣辦是因為不知道啊!健保局這樣做是不是只要錢啊?」「那這樣我是不是應該拿法國護照進來算了?本來想說拿台灣護照進來是要保留這個國籍。」她說健保局目前在清查,如果查到保費滯納會更嚴重。估計小姐只是照章行事,多說無益。還算不太壞的是,由於我有異議,因此我的復退保表單照填,但是可以先不要繳錢,拿了小姐給的單據要寫信給健保局爭取。
如果各位是華僑,一定要小心健保局的這個華僑條款啊!
拙琴,06/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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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更新
第一次寄爭議單給健保局時,沒有附上健保局寄給我的信還有文號,被健保局回信要求在20日內補件否則不予受理.於是我又補件掛號寄回.這中間家裡收到了健保局一萬多元的繳費單.我回法國後,我媽打電話給健保局,健保局說因為我的案子在審議中,要我媽寫信留資料,暫時免繳健保費.我妹今年回國時也去區公所,也得到跟我一樣的答案,但是她沒有拿申訴單.她覺得拿了也沒有用.
其實不止健保費,國民年金的部分也很混亂.家裡有收到國民年金收費通知,但是我們姊妹都不在台灣,我爸媽決定不理它.昨天台灣朋友說,她原本繳了一年多,家裡卻叫她不要繳了,因為"以後還是領不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看得人霧煞煞.

那麼這兩年的保費到底要不要繳呢?
對於健保局而言是yes,但我說no,所以目前先提出異議,沒有交錢。
我最喜歡給各機關局處寫意見信箱了,雖然不見得有用反而還會被公務人員的死腦筋氣死,可是如果發動所有同樣情況的華僑一人一信抗議,也許........最後會有用
恩 這我以前有做過 看樣子 我看我可能又要來寫信給政府機關還有馬英九先生了 雖然信已經寄出去了 不過老實話我還真不只望會有甚麼用 這跟萬年稅單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呀
其實這規定不算新,只是沒有跟大家白紙黑字說清楚,都要靠自己問(這點很爛),不知情的人就跟您一樣要補繳保費。我有注意所以還好。除非您下次回台不用健保,不然這條錢是免不了要繳的
不需要啊 我用法國的就好 沒有打算用台灣的 而且我也不打算這說不清楚講不明白 自己說自己有講過 但是證據不清不楚 偷偷摸摸來要人家繳錢的爛帳 其實一萬元我也不是繳不起 但是保險本來就應該你情我願 我又不需要 也不想要 幹嘛逼我加保 這種錢 俺一毛都不想繳給他
遇到這樣的事,是人都會生氣。帳單一張飛過來,就要人繳錢... 但話說回來,不知拙琴在法國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 我以前還滿常碰到的,可能是"個體戶"的關係,三不五時飛來一張署名政府機構,上頭列著怪名目的帳單,就得繳錢,沒得申訴更沒得商量! 因為法國法律認定所有公民都明瞭自己該盡的義務,不管是不是事先已告知,反正不繳就是違法。 台灣的健保是屬強制性的,就像法國的secu,但制度還不夠完善,對有國籍但住海外的人沒有一套有效又讓人信服的繳費制度。但不要放棄啊,就是因為有像妳這樣的case,不斷爭取,才能讓台灣更好! 畢竟這兒不像任人拖打都無動於衷,原地不動的大象---法國... 有動就有希望,即使動不了都還能自我解嘲說台灣進步到像法國一樣,醬有沒有覺得好些? 加油!
法國的SECU跟台灣的健保的繳款方式不太一樣 我從來沒有完全搞懂 好像直接從薪水裡面用社會捐的模式扣掉 以前還沒有開始工作的時候 不記得有繳過SECU的錢 我想說的是 政府要收華僑的錢 雖然大家都在海外 很多人都還保有台灣國籍 如果講清楚說明白 確實宣導 讓各外館都確實宣達 問題會比較小 如果政府要這樣子搞 那還是回到外國人身分來個鴨子聽雷好了 :P
hahaha... 鴨子聽雷? 這招應該也不錯,而且你還有大師──阿道可以請教請教...
火星人每次出入境 我一定都會記得辦加退保 因為那在我的薪資計費裡 我絕對不能忘 不然薪水就會一直扣~~
我在台灣已經是無收入者,不過現在我總算搞清楚了.....
http://rumor.nownews.com/2011/02/21/515-2688153.htm 健保對華僑應該要嚴格一點...我甚至覺得六個月就能復保也還好... 因為認識一個阿伯就是全家移民美國, 但重大疾病或看牙醫全都回台灣用, 遷個戶籍來台住個六個月又坐享福利, 卻要全台人民為他負擔,但實際上他對台灣根本沒有貢獻,這才是華僑使用健保最讓人不齒的地方。 我覺得發生這種事情當然讓人很難接受,但想想為何會如此規定就不難理解。 不是指版主您,而是太多華僑在國外拿著大把金錢在享受,不想為台灣這個所謂故鄉的地方做任何一點貢獻,卻要享有全台人民辛苦來的福利。 台灣健保局如果有一天再也無法支撐下去,請問只偶爾回來看個病的華僑願意負責或甚至只是有點同情那些無能看病的台灣人民麼? 我想是不會的吧?不可能有華僑會因為健保不能支付,而國家每年要付出超過一億元以上的資金去補華橋鑽的漏洞,就感到正義不能自己,而願意為健保付出什麼。 健保的本意是很好的,但就是有人要佔人便宜,所以定出了這些條款,我認為這些修法不但有公布,相關人士也應該自己去查清楚,沒有查清楚就憤告政府也很不合理...。
不可否認,確實聽說某些華僑很用力的使用健保,不過就我個人而言,回台灣是一筆很大的花費,也曾經有好幾年不曾回國。您說政府修法都有公佈,我相信您這句話沒有錯,但是在公佈法令到對華僑善盡宣導責任這中間,我認為是有落差的,因為去年之前,不只是我,而是我周遭的華僑朋友們,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樣的狀況。我們根本不知道修法成什麼樣子,更不知道應該去問誰。 我理解很多台灣人對於華僑濫用健保資源很氣憤,不過我覺得這也是立場問題,造成像我這樣搞不清楚狀況而被罰款的人,會被認為是自己的錯誤。其實,每個人在國外定居,都有他個人的理由,也要去經歷一些高低起伏。我本身只是一個領薪水的上班族,吃不飽也餓不死,機票都是家人贊助,還沒有能力自己出。 政府做為立法執法者,還是應該秉持公平正義的立場,衡量利弊得失,而不是因為某些族群中出現害群之馬,就訂出侵犯其他守法者權利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