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歐洲,習慣了出門要有基本的打扮。雖然不像日本小姐出門非化妝不可,不過絕對不至於穿雙拖鞋就出門倒是真的。因為工作需要,會碰到紙箱、產品等易髒污的物品,所以我上班的行頭其實很不淑女,經常一件牛仔褲就打發,舒適、好看、耐髒和行動方便是最高指導原則。作工比較細緻或布料比較脆弱的衣服,裙子、高跟鞋、低領上衣,很少有在工作場合秀出來的機會,更別說珠寶了。


只有香水,在我的意識裡,是上班配件裡毋庸至疑的部份。不管穿什麼樣的衣服,香水都可以「配搭」,也沒什麼搭錯的問題。上班日以外的日子,偶爾也會噴一噴,可是沒有像上班時感覺那麼必要。


香水是一種愉悅的武裝,一種使自己魅力加分的小配件。不過我有時候會覺得,我去當聞臭師,可能會比聞香師勝任,雖然聞香師在想像中做起來,會比較端莊體面兼愉快。因為每回噴香水,總只有剛噴時聞得到,噴完五分鐘後我的嗅覺就對自己身上的香味麻痺了。偶爾同事問起我使用的香水時,我才知道香味還存在。無論是多濃的香水,在那頭五分鐘的麻痺之後,我只能在偶然的走動間驚聞「暗香」。然而我對異味的反應卻比香味強烈的多;只要房間裡有一點煙味,我就會習慣性地淺咳。旁人身上有體味或衣服沒晾乾的味道,都會激起我鮮明的反感。而且通常噴香水的人走過去後,香水味就散了;身上有異味的人離開現場,殘存的味道卻陰魂不散。如果味道有個性的話,臭味的個性似乎比香味霸道多了,因為香味或許可有可無,臭味卻會直接干擾你的情緒。


香水嗅感迅速麻痺的情形,一開始我以為是淡香水(Eau de toilette)濃度太低,因此改用較持久的淡香精(Eau de parfum)。但是我鼻子的靈敏度,或者應該說是遲鈍度仍然沒變。

多年以前我先生曾經在專櫃小姐的建議下,選了一罐花香調的淡香水送我。事隔多年,如今我的香水都是自己買的,理由很實際,因為我買東西會比較在意是否經濟實惠。另一個理由是,送香水是一種高難度藝術,送女人香水跟送衣服一樣,只有喜歡或不喜歡,幾乎沒有「無魚蝦也好」的灰色地帶。如果某瓶香水不得我寵愛,它的下場通常是淪落為家裡的廁所芳香劑。某次母親節,先生曾經送我一件東方款式的白色上衣,雖然感謝他的好意,但我實在不愛它,一次都沒穿過。


我使用的香水多半是平價或名牌特價小敗家得來的獵物,因此價格並不高,但是就個人享受度而言,噴一次只有五分鐘有感覺,其餘都是別人在聞香,「單次時間感度」很低。覺得好像是噴給別人用,不是噴給自己用的。不過,有時卻會在不經意的地方,辨識出自己常用的香水味,例如折放洗好的衣服時,有時候會發現,上次噴的香水,竟然殘存了這麼久;那時候就有一種類似「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驚喜。

拙琴,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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