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出書的朋友轉告,和她合作的出版社,提醒她因為二代健保從1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係,如果沒有加入工會會被扣錢。版稅有超過5,000元,會被扣2%的補充健保。
從102年1月1日開始,作者領到錢的那一天,請領的稿費只要超過5000元,公司就要幫作者們代扣補充保費2%。
費用超過5,000元一定要2%補充健保費,超過20,000元代扣稅額10%。
最夭壽的是,這個2%和10%是累計的。
例如:20,000元*10%=2,000元 (代扣稅額)
20,000元*2%=400元 (代扣補充健保費)
20,000-2,000-400=17,600元(實領金額)
我還沒有自己的作品,但是偶爾做做翻譯。詢問出版社的結果是,是的,譯者的收入也包含在內,扣除額的算法跟上面一樣。而且如果我因為太久沒回台灣被除戶的話,扣除額更高,達到20%,只是我可以去退稅。本來想說我長年不在國內,不方便處理這些事情。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入職業工會。
但是初步了解之後,加入職業工會也挺麻煩的,費用不少。入會費一千元,加上三個月勞、健保費與會費。雖然工會可以幫忙介紹工作,但我是兼差性質,給我太多 也做不完,而且這本來就是打工性質,沒有人能保證是否會接到那麼多案子。萬一加入工會,結果繳費比所得還高,豈不得不償失?另外還看到網路消息,非全年隸 屬工會或許中途離開或加入的朋友要特別注意,即便工會提供了繳費證明,但只要你在接案當下不屬於工會卻沒告知客戶,那麼事後健保局查到,依舊會「追繳補充 健保費」,而且因為工會還沒看到施行細則,所以無法告訴該網友「會不會有逾繳罰金」。
跟朋友看到這麼多不清楚的資料,看得頭都昏了。就我的立場,我認為與其如此,倒不如不要加入工會,直接讓出版社扣款。反正,稿費全年未滿十八萬,是可以退稅十趴的。不想為了自己用不到的勞健保,把自己搞得太複雜。
但是初步了解之後,加入職業工會也挺麻煩的,費用不少。入會費一千元,加上三個月勞、健保費與會費。雖然工會可以幫忙介紹工作,但我是兼差性質,給我太多 也做不完,而且這本來就是打工性質,沒有人能保證是否會接到那麼多案子。萬一加入工會,結果繳費比所得還高,豈不得不償失?另外還看到網路消息,非全年隸 屬工會或許中途離開或加入的朋友要特別注意,即便工會提供了繳費證明,但只要你在接案當下不屬於工會卻沒告知客戶,那麼事後健保局查到,依舊會「追繳補充 健保費」,而且因為工會還沒看到施行細則,所以無法告訴該網友「會不會有逾繳罰金」。
跟朋友看到這麼多不清楚的資料,看得頭都昏了。就我的立場,我認為與其如此,倒不如不要加入工會,直接讓出版社扣款。反正,稿費全年未滿十八萬,是可以退稅十趴的。不想為了自己用不到的勞健保,把自己搞得太複雜。
和出書的朋友談起此事,只能說這個稅又是對文化界的一個打擊。一本書能賺多少錢?十趴是非常高的扣除額。尤其翻譯的酬勞一般都很低。如果不是有很大的熱情,誰要去做?政府談文創,卻打擊文創。說穿了二代健保的做法就是劫富濟貧,讓富者更富,窮者更窮。
所以,自由工作者的成本提高了,單槍匹馬工作的風險也提高了!不僅要當老闆,還要做組織,因為團隊合作能夠集思廣益,成功的機會更高!
所以,自由工作者的成本提高了,單槍匹馬工作的風險也提高了!不僅要當老闆,還要做組織,因為團隊合作能夠集思廣益,成功的機會更高!
拙琴,19/03/2013
民眾有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計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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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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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代號
(前2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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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倍部分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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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被保險人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且具獎勵性質的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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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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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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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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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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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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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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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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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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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付民眾的股利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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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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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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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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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5B、
5C、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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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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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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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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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對象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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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扣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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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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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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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項所得或收入
皆免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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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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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被保險人
(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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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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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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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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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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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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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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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出具的在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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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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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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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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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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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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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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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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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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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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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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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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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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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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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就學之大專生且無專職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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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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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 定之經濟困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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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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