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拙琴

人是群體動物,團體生活是本性,是需要,也是修行最快的方法—雖然遇到的困難可能也最大。離群索居,不問世事的人畢竟在少數。雖然是群體,但人與人之間又有著若即若離的關係;大家有著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學校和工作地點,但離開這些地方,我們又在某些時刻,擁有自己的生活和各自的家庭。人的團體永遠都是複雜的集合,因為每個人本身都有其複雜性,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個性和脾氣。

在這樣的集合下,衝突和爭執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每個人都有我執,都有自己所認定的真理。但我們各自的真理,卻並非恆久不變,因為人的生命就是無常,因為無常,人所謂的真理就會不斷變化,而且我們還會自己否定自己所曾經認為的真理。例如三十七歲時的我們,可能會認為十七歲的我們無知幼稚又可笑。甚至才不過幾天、幾小時、幾秒的光景,我們就反對了幾天、幾小時、幾秒前後的我們,而那個我們,卻不是別人,是我們自己。

因此在一個團體裡,要求大家擁有一致的觀念、想法、做事方式,無異緣木求魚。硬要將自己的方式套在別人身上,要求別人依樣畫葫蘆,只是會用自己的完美主義,造成別人無謂的壓力,也是不尊重對方的獨特性。我們無法要求別人改變成我們希望的樣子,除非對方自己決定要改變。不斷的批評每個人的態度和方式,並不就表示我們更清高更優秀,也不會提昇我們的靈魂,如果不能同時反省自己,這甚至是有害的行為。唯有我們確實改進自己,靈魂才能進化。

在一個團體中,一開始只能要求大家滿足最大公約數,都能在基本限度內,將交辦的事情做好。最大公約數,是這一群人能夠成為一個團體的基本要求,不論是不夠格、理念不同、被欺負各種原因,勉強自己留在團體內的人,就是那些無法整除的數字,只能成為不完整的二分之一、四分之三、七分之五等分數、小數,但永遠無法是整數。勉強那些非整數的人與自己留在相同的團體,形同獨裁,而獨裁必然引來反抗、衝突和戰爭。

真正的領導人,第一步是找到所有人的最大公約數,這是穩定腳步;第二步是要找出所有人的最小公倍數。最小公倍數,是每個人潛力所可能發揮的程度。每個人都有才華,有夢想,而多數人只發揮了其中一小部份。領導人的重要角色之一,是要能引導出每個人底蘊的潛能,將它發揮到有利與團體利益的方向來。有才華的人未必自覺到本身的才華,即使要發揮也往往需要適時的指引,像一個學步的幼兒,需要明智的扶持。最差勁的示範,是打擊、貶低、輕視人的潛力,是偏愛少數幸運兒,忽視其他認真工作的成員,是在奉承諂媚與巧言令色面前毫無招架之力,而對忠言逆耳充耳不聞,甚至打入冷宮。沒有任何人應該被看扁;任何人,只要信任他,給他機會,暗示他,他可以達到某些高度,大部分的人,都會努力達到那個高度,甚至超過,達到更大的成就。多少白手起家的故事不就是這樣來的嗎?因為潛力之所以為潛力,恰恰是由於它經常無法一眼看出,例如所謂的潛力股,如果大家都看出有利可圖,還叫潛力股嗎?潛力股或許外表不起眼,但是必然有某種內在黃金,一種可供鍛鍊的質地,一種內蘊的光。

人往高處爬,水往低處流,有衝勁的水源一時受挫,此路不通,自然往其他地方竄,竄出時就成一股新的泉源,一道新的光亮。有遠見的領導人能夠即時看見微光,這種人我們美稱為「伯樂」。領導人若沒有伯樂識千里馬的才能,至少也要有能夠為他服務的伯樂。如果兩者都沒有,沒有千里馬之助,他大概也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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